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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未导入认证结果到电子申报系统,可以在次月补录吗

某企业申请了一般纳税人资格,月底录入了收到的进项专票,网上认证也通过了。次月纳税申报期,在抄报税由于疏忽,未到网上下载认证通过结果,也未把认证结果导入到电子申报系统,生成申报表也没仔细检查税额,就上传交了税。申报期过后,复查才知交多了税款,也找到原因了:是认证结果未导入造成的。这种情况能在次月补救,导入认证结果吗?这种情形虽然不常发生,但有某些一般纳税人新手可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,咨询税局的答复是:企业上月已认证通过的专票,没有在次月的申报期内申报抵扣的,以后月份不得再作为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;纳税人申报后发现当期应抵扣未抵扣的,在当期申报期内,可以通过重新申报或到税务机关修改申报表的方式补申报抵扣,否则,逾期不得抵扣。看来以上所说的例子,是不允许再参与抵扣了。其实我们在申报的时候仔细点,特别是生成增值税主表的时候,核对一下纳税额,就会提早发现问题,上面的结果就不会出现了。

佛山代理记帐公司推荐的认证专票合理操作步骤:
1、录入或扫描收到的进项专票,如果提示还在准备报表期,请把上月申报点完税;
2、进项专票里点未认证专票导出;
3、登陆佛山国税网,上传导出的未认证专票文件;
4、查询当日认证结果,确保全部通过认证;
5、下载认证结果文件到本地电脑;
6、进项专票里,导入已通过认证结果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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